第52章 所要的不过如是

“我说阿晓,这个孔一卓还真是潇洒,咱跟他这几天,各种出入高档场所,来去自如,左拥右抱,我要是有他这能力,早就吃遍天下了。”

“行了,先擦擦你的口水吧大小姐,老大也没给下命令,不好对这个人下手,而且他这能力,对于我们来说也挺棘手的。”雷晓从草丛里走出来,站直身子,活动了下肩膀,无奈的看着依然蹲在原地异想天开的安可。

这已经是跟踪的第五天了,对于这位完全没有任何社会背景和关系网络的爷,整个行动已经变得越来越乏味,而钟子枫却还一直不见人影,这让跟踪二人组十分之头疼。

目送着孔一卓回到这几日一直住着的酒店式公寓,两人算是正式结束了今天的跟踪行动。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事务所,钟子枫已经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沙发上,身边还有个熟悉的身影,不是小白还能是谁。

有些惊讶的安可说道:“这事儿居然还要劳烦小白出场,这么严重么?”

“哎,老太太的事儿不是什么大事儿,小白是为了孔一卓来的。”

“你怎么知道他叫孔一卓?”

“我不但知道他叫孔一卓,他哪里生人,父母姓什名谁,做什么工作,我都知道”

“那您还让我们调查个什么?”雷晓一脸黑线的拂了拂额头。

钟子枫尴尬的笑了两声跟二人解释了下这几天的事情。

他知道老太太提出的要求,他们是不可能做到的,首先,事隔多日,逝者早就过了奈何桥,就算还没有投胎,和故人也再无交集,没有任何相见的必要,其次,去处如何,冥界自有铁律,不会因为个人而改变,更何况她儿子的情况,本身就不会有坏的去处。

之所以答应老太太,又系了红绳,是钟子枫灵光一闪的计划,他想用巧言者的能力,帮老太太忘记该忘记的,既能让老太太脱离苦海,又可以给巧言者积善,他自己也能以此邀功,在冥界小赚一笔。

哪曾想正赶上冥王府内看护犬大调动,现在大人缺的不是积善的手下,而是护院的狗,如意算盘没打成,还让冥王注意到了孔一卓这么个非恶非善的混世遗珠。

上头派小白下来收了孔一卓,早早编入府内看家,免除投胎人间世代为畜的酷刑,也算对他格外开恩了。

而老太太的事儿,倒是让钟子枫有些惊讶,小白带钟子枫见了老太太的儿子,一个五岁左右,长相颇为可爱的男孩。

为人痴傻,在人间说来是发育不完全,在冥界说来就是魂魄不全,魂魄不全的情况分很三种,第一种是被恶鬼蚕食,经三世方可重新圆满,四世大富大贵,子孙满堂;第二种也是占比例最大的一种,是冥王为了惩罚前世抛家弃子,做尽自私自利之事的人,让其投胎为痴儿,依附家庭而生,无任何自主能力。第三种最为罕见,是修道之人,为修行自愿抛弃一部分魂魄以历练,经九世苦难方可得道,入虚无境。

而老人的儿子就属于第三种,站在钟子枫面前的男孩,虽然看起来年纪很小,却气度非凡。孩子对钟子枫说,此生无以报答母爱,死去还给其带来痛苦,是他的罪过,他愿带着记忆化身为猫,回到母亲身边,陪伴她直到死去,因为他记得生前,母亲爱猫,就算再艰难,堆满破烂的院里也要留一块地,两只碗,让附近常来的流浪猫,饿了有地方吃东西。

钟子枫所要做的,只是把化身后的他带到母亲面前。

回到现世的钟子枫,第一时间去了趟老太太所在的疗养院。把猫交到老人手中时,猫伸出爪子在老人的头发上轻轻的挠了挠,又踩了踩老人的手背,老人条件反射的把手掌摊开,猫很自然的把爪子放在老人的手掌之中,然后拂在老人的膝上安静的睡去。

老人难得的露出了舒展的表情看向钟子枫说道:“我儿子以前也是这样,每次总要拽一拽我的头发然后把手塞进我的手里才能睡觉。”

像是想到了什么,老人的身体不住的颤抖了起来,眼睛瞪大了盯着钟子枫,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

钟子枫抚了抚老人的肩头,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再多脱离苦海的说辞,不如你回到我身边来的有价值,老天纵我,犯下滔天之罪,仍予以宽容,余生,别无他求。

“请问,你认识孔一卓吗?”

“不认识不认识,要死啊,脏死了。”一个衣着褴褛,面容已经变认不清的女人,在街上游荡。路人从她身边经过,纷纷加快脚步。

女人大概是走累了也问累了,坐下路边,从身后破旧不堪的包里拿出一个还有几口水的塑料瓶,和半个有点发霉的馒头,吃了起来,旁边小吃店的店主看她可怜,从店里拿了一个刚烤好的肉烧饼给她,叹了口气说道:“大姨,你这么找是找不到人的,对这个人的一切都一问三不知的。”

像是被人戳到痛点,女人直起身辩驳道:“我怎么不知道,他是我儿子,从小就学习好又听话,我儿子又高又帅又有出息。”

“是是是,这些您说过很多次了,这些都是别人说给您听的,您自己又记得什么,您甚至连您有这么个儿子都忘的一干二净。”女人再也无言以对,眼睛直直看向地面,吃起烧饼。

这个城市唯一旧识的话,让她连接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女人叫崔雨华,是一个中学英语老师,生活安然的她,从某一天开始,总有人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

从刚开始听到零零散散有人说她有孩子时的不以为然,到证实其真实性后的恐惧和震惊,到现在的绝望,她经历了太多太多。

丈夫在这样精神折磨下,选择了离开,而她,因着那点轴劲儿,抱着从旁人那得到关于孩子只言片语的记忆,四处奔走,她一定要找到他,告诉他,妈妈不是不要他,只是妈妈病了。

怕自己再忘,她把孩子的名字纹在了手背上,胳膊上,大腿上。关于孩子的一切,都记录在随身的本子里,每天翻看,逼自己记住。

如此反复,几年时间,原本干净端庄的她变成了一个衣衫褴褛,容貌全无的落魄流浪人,她什么都不怕,就怕死,死了就没人去告诉她儿子,他并不是一个孤儿…

街对面大树旁,有个男人站在那里很久了,眼睛盯着女人,看不出情绪变化,只是插在裤子口袋里的手,握紧了拳头,颤抖着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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