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
“财”者,有内财与外财两种意义:外财是指修仙所需用的一切开销,内财是指修仙者自身所具备的资本。
修仙所需用的资金,一般有几种作用:一者,因为修仙者正式入室用工,便不能再将精力过多地耗散于社会事务之中,首先要安置好家室,让家人之衣食有所依靠,方能安心于自身的修养事业。
二者,自身在正式修炼时,即不能从事于谋利之事,自己的一切生活费用,要预先准备好,以免对饮食起居萦萦于心。
三者,还要准备一定的云游访道之资,因为住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必生厌烦之心,故需要换个环境,以开阔心胸,并可寻访道友以验证所得。
四者,尚需准备三五道友之生活费用,以便自己能专心用功,其他事务可由道友等代为处理。
古云:“未闻道,难者在法;已闻道,难者在财。”
以上所言,仅是修仙者理想中之事,能否如其所愿,颇不易言。
故陈撄宁先生云:“理财家当以开源为第一义,节流为第二义。”
“既能开源又能节流更好;能开源而不能节流,亦无妨;不能开源仅能节流,虽可获益,颇嫌微末;既不能开源,又不能节流,只有坐以待毙,此中消息盈虚,大堪研究。”
由此可知,徒有一定数目之资金,虽多,亦有坐吃山空之患;最好是有活的源头,虽少,然源源不断,则不足为虑。更须知节约慎用,尽量避免无谓的浪费。此皆指外财者言。
外财指修仙所需用一切开销,内财指自身所具备的资本。
二、侣
“侣”者,即修炼者正式用工时需要的志同道合之道友。
今人谈及“侣”之一字,多以为是指鼎器而言,此说不合“侣”之本义。注:不分男女,志同道合即可。
修炼者所以需要志同道合之道友者,有几种理由:一者,修炼者既人室用工,则饮食起居不能事事都由自己动手,故需要一二道友,从事杂役之事,代修炼者打理。
二者,修炼者在正式用功中,身体中出现的各种景况,以及某些景况应对的方法、实修工夫中遇到的一些不明情况等,除了修炼者本身去查阅典籍外,尚需三五道友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方不误事。
三者,《孙不二女工内丹次第诗·面壁第十二》云,“万事皆云毕,凝然坐小龛”,陈撄宁先生注云“普通办法,即于山林清静之处,结茅屋数椽,以备同道栖止。”
“然后,用木做一小龛,其中仅容一人座位,垫子宜软厚,前开一门,余三面须透空气而不进风,最好用竹丝编帘遮蔽,如轿上所用者。”
“人坐其中,不计日月,直至阳神出壳,始庆功成。唯昼夜须有人守护,谨防意外危险。”
此即“三人同志谨防危”之谓也。
丹经常言“须用同心三个人”、“三人一志互相扶”、“同志三人互相守”,盖亦此之谓也。
所谓志同道合者,盖指道友须同心同德,以护道成道为功德,无有外心,无有歹念而已,否则于用工者将有妨害。
今世多有人因“三人”、“志同道合”、“知音尘侣”等文辞,便一概谓为阴阳工夫,此乃拘于一家之言,不足为据。
“侣”者,即修炼者正式用工时需要的志同道合之道友。
三、法
“法”者,即仙道的修炼方法,又称之为丹法。
丹法由于修炼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内丹与外丹两个方面。
外丹术是丹法最早的存在形式,在唐代以前的修炼者,多以外丹术修炼为主,明修外丹,而隐炼内丹。
唐宋以降,世人畏外丹术之繁难,遂转入内丹术之修炼,而外丹术也逐渐不被修炼者所重视,故而从事外丹者日少。
到今日徒闻有外丹之名,而鲜有知外丹之旨者。
后人将内外丹法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别,即天元神丹(后有人因神丹服食鲜有成功者,遂改称清净丹法为天元丹法)、地元灵丹、人元金丹(人元金丹原分清净与阴阳两途,今则专指阴阳)三元丹法。最早的天元神丹和地元灵丹,都是指外丹术。
天元神丹,人得而服之立跻仙阶,甚至说“鸡犬服之,立能飞升”。这种方法从明代张三丰后,已经很难得闻。
地元灵丹又分为黄白点金术与既能点金又能进一步上接于天元神丹者两种。
点金术,陈撄宁先生曾在二十世纪做过实验,确证有其事;后者今日亦或濒于失传。
人元金丹,即指内丹术而言,是今日修炼者所共遵从的修炼方法,其也有清静工夫与阴阳工夫之不同。
清静功夫多指北派的修炼方法;阴阳功夫多指南派修炼方法。
内丹术因修炼者的地域及下手方法等不同,衍生出了很多流派。
如以人而分者,有少阳派、钟吕派、三丰派、希夷派等;有以地而分者,如王重阳之北派、张紫阳之南派、陆潜虚之东派、李涵虚之西派。
而各派中又分出不同的流派,有以法而分者。
如李道纯著《中和集》倡导“守中”之道,被后世称为中派;闵小艮南北二宗各有偏执遂调和其间而被称为“清静阴阳调和派”(后人以闽氏于金盖山修炼,亦称此派为“金盖山派”)。
黄元吉承陈抟、邵康节之法脉而提倡不同于南北二宗的修炼法门,被称为“非南非北派”。
如此种种,方法众多,流派纷呈,故有“道法三千六百门,人人各执一根苗”之说。以上皆指正统丹法而言。
此外,尚有诸般旁门小术与外道伪法,他们也打着丹道正法的牌子广收门徒,故亦有“三千六百旁门,七十二种外道”之说。
古云:“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盖仙道法门,其本初并无二致,由于人类的体质不同,禀赋各异。”
“从古至今数千年来,由于时代、环境、习俗、礼教、道德、社会、宗教、家庭、信仰、法律、性别、年龄、学问、志趣之种种不同,同样一种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