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一见欢1

白山城偏居一隅,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中,依靠捕猎为生,与外界的联系并不紧密,这就养成了与别处不同的开放风气。

阿默赤脚走在雪地里,身上套着一件兽皮袍子,鹿被他扛在肩上,还是温热的。

进城走不了多远,丰收的日子,每个人都在庆祝,街道上亮着灯,食物的香味和欢快的笑声不时传来,偶尔路过房屋之间的暗影处,还能碰到抱在一起的年轻男女。

谢娘子的酒馆很好找,隔老远,阿默就闻到了空气中令人迷醉的酒香,猎人爽朗的笑声、女子动人的歌声...

掀开厚重的兽皮帘子,阿默走进了店里。

外头还是冰天雪地,店里却非常火热欢快。

猎人们打着赤膊,三五成群坐在一起举杯畅饮,热情的白山姑娘们,摇摆着曼妙的身躯,正在人群中翩翩起舞,她们漂亮的脸颊染上了红晕,当然,这绝不是因为害羞——都是橡木酒的功劳。

阿默穿过热闹的人群,没让自己挨着任何一个人。

他的神情打扮都明显与众不同,没有那样显而易见的快乐。他甚至是面无表情的,何况肩上还扛着好大一头鹿。

奇怪的是,却无人能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似乎他天生就该是这样的,默默无闻,寂静无声。

他就在那里,又好像没在。

阿默走到火炉边,端起柜台上的酒碗,抿了几口。

是白山常见的橡木酒,酒香浓郁,口感燥热,直烧人心窝子。

细细回味,这酒又有些不同,酒里增添了几分甘冽,一点一点地,润人心脾,喝完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院子里似乎比酒馆大堂更热闹。

阿默跟在搬送酒坛子的伙计身后,酒坛足有一人高,伙计抱着它走动,脚步从容,似是不受重量影响。

人群中有姑娘小声指着伙计问,“那是空坛子吗?”

来得早的人就为她解释:“满的!搬坛子的伙计是谢娘子的亲戚,听说他们个个拳脚功夫都相当厉害!”

女子惊讶:“力气这般大?”

看着分明很瘦,腰比他们这儿有些姑娘的还细呢。

伙计穿过后门时,脚下被台阶绊了一下,酒坛子一歪,险些摔倒,阿默伸手,帮他托了一把。

伙计转不得身,脸被巨大的酒坛挡住,便隔着坛子朝阿默道谢:“多谢兄台”

心中却很是惊讶,凡人的力气能单手托举五百多斤?

此人定是体修的好苗子!

待他将酒坛子送到地方,想好好与这位大力士聊聊时,举目四望,却发现自己竟没能记住对方的气息。

伙计心中暗恼:怪我学艺不精,怎地连个凡人都认不出,难怪三百多岁了还是个筑基。

后院用木材搭起了简单的戏台子,有一群穿着漂亮衣裙的姑娘站在上方,其中几位一边拍打腰间的小鼓,一边踩着节奏唱歌,舞女们则是扭腰伸臂,正在跳着撩人的舞蹈。

围着篝火的猎人,好多都还未娶妻,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看着舞女便有些眼热。

鼓点越来越密集,猎人们躁动起来。

“今日定要叫你知道我的厉害!”

“得了吧,赌三头野猪,你打不过我!”

“兄弟们,都压我,看我给大家伙儿赢个满堂彩!”

人们围着篝火坐下,将中间的位置让给了这两位势必要一比高下的勇士。

猎人常年与野兽搏斗,体格高大健壮,脱下兽皮袍子,裸露的上身全是硬邦邦的腱子肉,一个赛一个结实。

谢朝雨坐在灯前看账本,虽然她人是没在落燕山庄,可谢逢君和谢息涯两个懒货兄弟根本靠不住,该做的事情她还得做。

翻完这一册,谢朝雨揉揉酸胀的眉心,伸了个懒腰。

“什么时辰了,下面这么热闹?”

坐在她身旁的女子,取出馨香馥郁的丝帕,沾了温水,要为她擦脸。

“真不用”

谢朝雨歪头,躲过美女细长白嫩的手。

这位姑娘名唤绮青,乃是合欢宗内门弟子,此前一直住在落燕山庄的湖心岛上。这次谢朝雨来白山城开酒馆,便将绮青和她的几位师妹师侄一起带了过来。

绮青被她躲开了动作,丝毫不见气恼,一双美目水波流转,“仙子累了吧?”

不让擦脸,她就放下丝帕,为谢朝雨按摩僵硬的肩背。

“不用...算了,你按吧”

她手法高明,隔着衣服,按得很舒服,谢朝雨便任由她去了。

“可有无讳仙君的消息?”

“暂无”

谢朝雨叹息,感觉更累了。

明明能感觉到,他就在这白山城,遍寻不到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绮青坐到谢朝雨身旁,雪白软嫩的一双胳膊搭在她肩上,笑得很妖娆:“莫要太过心急,奴家也能宽慰仙子呢”

“宽慰”二字,她说得别有意味。

说完,还朝谢朝雨暧昧地眨了眨眼。

谢朝雨:“......”

这些合欢宗的漂亮姐姐们哪里都好,做事情业务能力也很强,就是有点点按捺不住宗门习惯,总想要对她这个雇主图谋不轨。

绮青倚着窗栏看热闹,“哎呀,打起来了呢!”

谢朝雨一惊,“有人醉酒闹事吗?”

凡人身体不比修士,他们更容易受伤,若是打出个好歹来,定要影响生活。

绮青掩唇笑道:“可能喝酒上头了吧,看起来只是比试”

不闹事便好。

谢朝雨交代她:“仔细看着些,莫让他们打出乱子”

绮青看她又翻出一本新的账册,上头写着“八月预支申报”,便有些忧愁,问道:“仙子可要下去瞧瞧,很热闹呢”

现在才二月,她怎么就在看八月的事情了?

这是有多无聊啊。

谢朝雨跟随绮青来到后院。

戏台子一侧的厢房,只要放下帘幔,从外面便看不见屋里的情况。

这里的人家原本烧的是火炕,谢朝雨买下宅院后,将先前的老旧布置全都翻新重建。

无论是前面的二层小楼,还是后面这些房间,都被她改成了壁炉。

在后院露天的地方,除了正中的火塘用围栏圈起来,夜里点燃篝火,其余地方,都是架着生铁铸造的烤火炉,客人没办法直接触碰到明火。

两位壮汉扭抱在一起厮打,他们身上的汗水被火光照得油亮,围观的人们大声叫好,欢呼着为他们鼓劲儿。

猛男干架,拳拳到肉,彼此又留有分寸,只打痛处不打命门,专捡肉厚的地方下手,沙包大的拳头擂下去,顿时就是一处青紫。

像两头熊在搏击。

这大约是白山本地的祖传娱乐项目。

客人们看得津津有味,情绪十分高涨,一边大口喝酒吃肉,一边往二人面前扔银钱。

“就是这样!干他丫的!”

“豆腐做的?快爬起来揍他啊!”

“好!!!”

......

火热的比试分出了胜负,获胜的一方高举双手,跑进人群,被他的兄弟们架起来簇拥着捶打。

“好小子,没丢人!”

“我们白山男人,就该这样”

“有种!”

一位姑娘挤进人堆里,将他扒拉出来,搂着脖子,在他鼻青脸肿的脑门儿上,响亮地亲了好几口。

姑娘热情地喊道:“今晚来我家!”

人群哄堂大笑,连他的对手一方也跟着举杯。

“哈哈哈这小子被阿梅看上啦!”

“运气好的家伙,真羡慕”

受到了姑娘的青睐,壮汉更上头了,觉得自己还能再战三百回合!

他在人群中环视一圈,相中了坐在最拐角的人。

“喂,兄弟,要跟我打一架吗?”

阿默放下手里的酒碗,平静地朝他看过来。

“?”

汉子拍着胸膛承诺,“赢了给你三百斤獐子肉,怎么样?”

阿默站起身,朝场地中央走去。

赢不赢无所谓,但要是有三百斤肉,他就能很多天不用进山打猎了,不干活,找个地方静静躺平,阿默觉得很喜欢。

即将要开打的双方面对面站好,一方壮得跟小山一样,胳膊比碗口还粗,另一方瞧着就有些不够看了,虽然也很高,但实在是瘦。

这身材,在白山可讨不到老婆。

“噫~”

“软蛋子,他挑了个不中用的家伙”

“肯定是怕打输了阿梅会跑”

嘘声一片。

壮汉不会为自己辩解,总不能说他看见过,对面这个瘦巴巴的家伙,一拳打死一头狼吧?

谁信啊。

阿默没有同对手那样热身,他什么都没做,安安静静站在那里,不说话也没有表情,他在等着壮汉先出手。

那汉子被他一双平静中略显茫然的眼睛望着,只觉得身上越来越冷,他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奇怪,火明明还烧得很旺啊?

算了,真男人,不能怂。

“老子来了!”

壮汉大喝一声,肌肉紧绷,鼓起全身的力量,朝阿默一个饿虎扑食。

眼看着那厚重坚实的肉山就要打在阿默身上。

围观的人群都跟着紧张,刹那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嘶...”

拳头还没挨到阿默,有姑娘就不忍心再看。

双方体型悬殊,想想都替那瘦弱的小伙子觉得疼。

“砰!”

壮汉倒地,砸起一大片积雪。

??

“咋回事儿?”

是他们魔怔了吗,怎么结果和大家想象的根本不一样?

“我没看清,他是自己摔了吗,可惜了那一拳,多有气势啊”

“不知道,我也没看见,回过神就这样了...”

“是不是喝醉了,突然没力气?”

“......”

人们议论纷纷,胜负分得过于迅速,大家都没反应过来。

没人会觉得是阿默自己打赢了对方,毕竟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他们之间谁更厉害。

这时,倒在地上的壮汉挣扎着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来。

颤着手,指向阿默,道:

“三百斤獐子肉...明天给你”

说完便一头栽进雪地,彻底昏过去。

这...

人群寂静。

所以这瘦猴赢了?

前排一位扎着两条粗大麻花辫的姑娘举手,道:

“方才我看见了,是这位,对方拳头过来时,被他一把捏住手腕,抡到地上...”

所以,真有人能单手抓住三百斤巨汉,抡圆了甩到地上砸吐血?

有人上前查看,火光下,壮汉手腕上确实有一道青黑的指印,可能是混在了他身上原本的扭打痕迹里面,光线又暗,先前没人看清楚。

“太厉害了吧”

“这力气是有多大,肯定能赤手空拳打死猎物”

“兄弟,你来我们猎队吧,分你三成猎物!”

......

相中的汉子被阿默打昏,那位叫阿梅的姑娘也不生气,爽快地朝阿默吹了一声口哨。

“瘦家伙,我今晚有空哦~”

阿默:“......”

阿梅的裙子领口很低,腰也露在外面,他撇开了视线。

猎人们崇尚武力,对强者格外热情,人们很快就朝阿默围了过来。

阿默不喜欢与人接触,他想要绕开人群,退到一边。

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动作的,等大家反应过来,包围圈里已经再也找不到阿默的身影。

猎人们唠唠叨叨:“难怪能打的赢,手脚真是麻利”

姑娘则是凑在一起说小话:“我站的近,看清他的脸了,特别好看!”

“真的?好可惜,他头发多,我就只能看见眼睛...”

“反正看他的脸,我想跟他睡觉!”

厢房里,谢朝雨窝在软绵绵的圈椅里,整个人都陷进蓬松暖和的鹤羽中,她烤着炉火,身边依偎着几位美貌姑娘。

她看向站在门后的人,没有主动说话,摸不清是什么情绪。

阿默也在看她,他没见过什么世面,今晚在这座酒馆里,遇见的人,数目比他过去一个月还要多。他也没什么美丑概念,就连男女有别、不能多看姑娘家这样的道理,都还是老猎人教给他的。

可是眼前的女人,从他闯进这间屋子,到她抬头,再到二人相望,他都没移开过眼睛。

她身上穿着样式简单的衣裳,不像外面院子里的白山女人那样,露出了肩颈腰身,缀满铃铛;也不像唱歌的舞女,戴着首饰、裙摆绣花。

她散着发,雪白的衣料和椅子上的羽毛融为一体,人也好白,袖子底下伸出来的手,玉雪青葱一样白嫩,指尖染着丹蔻,像她的唇一样,醴艳灼人。

她启唇说话了,却不是对他。

“夜深了,各位请先回去歇息吧”

伏在她膝头的美貌女子似有不满,抱着她的胳膊不愿意起身,被她伸手拍了拍发顶,安抚道:“绮青,去睡吧,听话”

“忙了一天,你也该累了”

那位叫绮青的女子猫一般,在她膝头蹭了蹭这才起身,离开时,还挑衅地看了阿默一眼。

屋里只剩下阿默和她。

阿默被她看着,有些不知所措,还有些害怕。

在山里打猎的时候,他见过一只雪白的小狐狸,狐狸趴在雪地上,看见他也不害怕,只会一直盯着他看。

老猎人告诉他,狐狸通灵,是雪山里的精怪,不能随便招惹。

阿默现在觉得,眼前的女人就很像传说中的狐狸精,偏偏他又...很想招惹。

想靠近,想抱住她,也想像阿梅对壮汉那样,搂着她的脖子,更亲近些,更想...

雪夜做梦时,曾见过的那些零星的、碎片一样的画面。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