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地躺在床上,没有多少想法,也没有困意睡去。直到九点多,一阵要命的咕噜声传来,才发现自己饿了。
强打起精神,走去厨房看了下,空空如也,估计他两是外面吃的。只好下楼买个泡面煮,随便止饿一下。
楼下。抬头望向深空,夏季的夜,天如此干净。总觉得毕业之后,文化水平低得可怜,也许该多读读书,不然词穷的我,配不上这干净的夜空。
煮完泡面,一个人在客厅吃着。看了眼宿舍里的两同学,一个在打游戏,一个在听歌玩手机,没有酒的陪衬,更多的时候都是各玩各的,少有交集。
看向玩游戏的同学,这家伙跟我之前差不多,下班回宿舍,没事就打打游戏。想找他聊聊天,还是作罢,等下还得陪他打几把游戏。
看向听歌的同学,难得他今天这么早回来,平常都是酒局多的人。他谈过恋爱,大一就开始跟班里女同学谈恋爱了,只记得女同学叫小露,全名什么的,是不知道。也不找他聊了,省得被笑。
吃完泡面,洗个澡,又安静躲房间休息。用脑有时真的比用体力累人,精神上的累,与肢体脱离。
等洗完澡,回房间的时候,已经近十点。
毕业之前,电脑是命,毕业之后,电脑又变回工具。打开电脑,登上QQ,查看下未读信息,第一条是小陈的,约我周日去买衬衫。第二条是家乡死党的信息,问我什么时候回家。第三条以后是各种初中、高中、朋友群的消息。回了前两条,其他的懒得看。
对着电脑,又发呆起来,拿起手机,屏幕一亮,又关掉,对着空气,继续发呆。
脑子全是刚才尾随她回去的画面,慢慢的,思绪被打开,脱了缰的野马一样,胡思乱想到深夜。
第二天,生物钟使我醒来,没有像往常一般重新再睡下去。而是接着昨晚的想象,像编故事、写小说那样,闭着眼拍续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声手机收到短信的提示音,让我不得不停止想象,有点无奈的伸手去拿手机,我发誓,如果是广告,我一定要回复骂死他!
是小悠的短信!我噌的坐起身来,看着短信内容:老板让你们两自己去服装店拿西装,已经付完钱。地址我刚先告诉小陈了,你联系下他。
按着向下键,没了……就一条信息两句话。
我该怎么回她?
嗯?好?一个字,会不会太短了?
知道了?收到了?也短了吧。
我试着编辑各种想回的话,然后再删掉,十分钟后,我的回复,还是空白……
我甚至忘了先去跟小陈约好,但那不重要。刷牙,洗脸下,好好再想想怎么回吧。
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我回了她,“收到!还有个事问你下,衣服,鞋子哪里买啊,我对这周边也不熟悉,都不懂哪里可以买。”
“你不是在这读书的嘛?怎么不知道哪里买?再说了,你去衣服店拿衣服,那不就可以买了吗?”
“额,一直纠结不知道去哪里买,倒没想通这事。谢谢你哈。”
“小陈应该懂的,他是本地人,你不知道,你问他。”
“行。知道了。”
放下手机,想想刚才的对话,虽然差点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好在能多聊两句,成果不错。哼着不成曲的调,开开心心买早饭吃。
周六的早上,没有睡觉,真的是无聊。一个同学上班去了,另一个打游戏的同学,还在睡,没十二点是不会起来的。
才九点多,干点什么事好呢?看了一眼房间,床是不再去的,剩下桌子和布衣柜,只能看向桌子,找找事。看了眼电脑,没有消息,也不想玩游戏。看了眼散落的几本书,想起来是得看看书了。
一本《孙子兵法》成功引起我的兴趣,忘了哪来的,反正从学校搬来住的时候,顺手带了几本书过来。今天就借它一用,看看能不能学到啥高招。
战争需要兵法,商场需要兵法,谈恋爱,肯定更需要兵法,是的,准没错,认真读书!
“利而诱之,乱而取之。”,默念着几次,“乱而取之,怎么乱?怎么取?”,几年没碰语文书(理科生,选的专业都是偏数学,计算机这类的),感觉领悟能力都不太行。
把书中的译文,又看了几遍,写关于战争的东西,也没写其他的作者想法之类的。可冥冥之中,又像能有种什么联系在里面。
古文的博大精深,不能只看表面,它有深意,大有深意!只是我还参不透。
后来,看书逐渐成为我一种习惯,一种在我需要深入思考某些问题时的习惯,甚至我会拿笔写下我的看法、想法。以至于我真的记不住书的内容,但我却能把它的一些内外意义讲出来,对我而言的内外意义,很奇怪的收获。
拿笔看书,后来也成为我对很多人的建议。
“你干嘛呢?这是在看书啊,没打游戏在看书,发烧了吧你。”一个慵懒的声音,把我从书中拉回来现实。
看了他眼,懒得回他。
“上学时都没见你这么积极,没逃课都算看得起老师了。”
“中午你要吃什么,快餐吗?还是自己煮?”
我房间门口,他边刷牙,边在跟我说话,实在受不了他。
“还是楼下吃吧。”,我觉得我不能浪费时间去煮饭,煮饭会阻碍我学习,阻碍我进步,阻碍我的爱情。
“楼下那么贵,早晚吃破产!”
“要煮自己煮,我不煮。反正咱两也没什么产可破的,能吃一顿是一顿。”
“有道理!就楼下吃!”
点了下已经屏保的电脑,没有信息。看看手机,也没有。收起书,顺便把桌子整理下,把所有书摆整齐,看起来舒服多了。
吃午饭时,小陈发来信息,重新约我下午三点去拿衣服。
下午三点。我来到了小陈跟我说的地址。在拿西装的服装店里顺便买衬衫,他觉得正常配白色衬衫好看,可我又觉得淡粉色的衬衫好看,我执意要买那件,他只能本着团队精神,做出牺牲,买跟我一样的。
换上衬衫,试穿下西装,看着镜子前的自己,这个男孩,长大了,看起来更成熟了。女店员在一旁毫不吝啬地夸奖着我,惹得小陈相当无奈。
“你比较瘦高,穿西装要背挺起来,肩膀打开。”,女店员的话,让我每次穿西装时,都回响在耳边。
皮鞋,我选了个棕色的,只试一次就买了,没再继续试其他的。
两个男人的逛街,毫无乐趣可言,本着速战速决的原则,我在来回的路程上花50分钟,逛街只用20分钟。
我当时脑子里想的,做什么都是浪费时间,我只要回去看《孙子兵法》,只有它才能让我短暂的按下思念,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