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诚最后还是带着林斯辰来到那久违的钟家公馆。
雕栏玉砌,金碧辉煌。
靠星际海盗发家的钟氏就喜欢这种铺张高调的华丽风格,说好听点是富丽堂皇,难听点就是一股子暴发户的做派。
钟诚走的很慢,路过庭院中的喷泉时,随手朝里面掷了枚硬币,那银白色的圆形钢镚儿在空中划了个弧线,刺破喷泉水雾形成的一弯彩虹,“噗通”一声落了水。
手势潇洒,头也不回。
林斯辰看着管家尴尬地低头抽了抽嘴角。公馆喷泉外形华丽,实际上设计相当精巧,硬币指不定就什么时候就会卡在某个节点,造成喷泉的全面崩盘。他莞尔心道,钟诚又给人家增加工作量了。
把自家装饰观赏用的喷泉,臆想成许愿池,在所有世家小公子里,大概只有钟诚那么幼稚。
说起来,钟诚总会执着于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许愿方式,传统的,小众的,他无论如何都要试一试。所以当吴烬提起流星雨时,他才会那么兴奋。
前世的林斯辰曾在钟诚多次搞坏那个喷泉还不肯罢休时,问过他,为什么如此执着于许愿。
那时的钟诚已经恢复了一头黑发,他蹲在喷泉边,用手撩拨着池子里的水,绿眼睛是含笑意的,他看着林斯辰,嚅嗫几番,最后只是轻飘飘地落了四个字。
“因为贪心。”
林斯辰当时没能问出个所以然来,自此便罢,现在有机会了,可他对于这种单纯幼稚的行为也没兴趣了。
只是自认比钟诚现实一点,在他眼里那喷泉约等于钟诚的存钱罐……
钟诚让管家叫私人医生去他房间报到,态度极差不配合医生的问诊,输上液后,困意来袭,裹着被子,烧的迷迷糊糊,根本无暇顾及那个害自己落入“这般田地”的罪魁祸首。
管家自然深谙待客之道,暂且不提这个小客人的姓氏,就冲钟诚极少带人回来,不说贵客,那也是稀客。
林斯辰温温和和地谢绝了管家的好意,搬了椅子坐在钟诚的床边。他相貌温润,态度柔和,这样的人说是要陪护,管家和侍者不疑有他,纷纷撤了了下去。
他抱着手臂,双腿交叠,翘着二郎腿,除了偶尔闭目养神,就是死死地盯着钟诚。
像是看不够似的。
——
晚餐时间。
钟诚恹恹地坐在长餐桌前,面白如纸,唇无血色。坐在他身边的林斯辰倾身过去,伸手摸摸了他的额头,还好,烧退了。
第一个到的是钟诚那位Omega哥哥。
钟意一身奢侈大牌,光鲜亮丽的如同贵妇一般,他扭着并不算曼妙的身材,自然亲和地同两人打了招呼。
眼眸波光流转之间,貌似不经意地打量了林斯辰一眼。
钟诚乖乖叫了声,“哥。”
他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声真乖,钟意在军校行政部任职,偶尔也闻得几句学生之间的八卦。落座之后,趁着人还没到齐,拉着钟诚旁敲侧击起来。
第二位到的是钟诚Bate二姐钟情。
钟情美艳,即使没有信息素的加成,也比钟意多出几分风情。兄妹三人打过招呼之后,她走到钟诚身后,亲昵地摸了摸他的头,“诚诚,你的发根的黑色快冒出来了。”
“嗯,我明天就去再染一下。”
同父异母,性别不同的兄妹三人相处的倒是很愉快。
前提是他们性别不一,谁也干涉不了谁的利益。钟意是Omega,虽为长子,直接被踢出了钟氏,靠着财力为他在军校谋了一官半职,半年后与其他世家的联姻迫在眉睫。
钟情稳定,性格爽利,因为Bate,也就没有那么多糟心的事情,暂且在钟氏在中间管理层锻炼着。林斯辰跟她不是很熟,因为后来钟情选择辞职,在他艳羡的目光里,背着画板游历世界。
钟诚虽说是后来才被接回本家,给了名分的私生子,但生来Aphla的身份就是要他居于高位,是未来的唯一继承者。
这下谁还能看不起谁啊,都带着致命的缺陷,面对那个手腕强硬,铁血无情的钟父,不如抱团取暖来的实在。
餐厅的大门再一次打开。
林斯辰面上八风不动,实则暗自咬牙。
钟耀五十出头,保养的不错,脸上是有些皱纹,依旧不难看出,他年轻时必定英武非凡。钟诚跟他很像,野心,性格,长相也是,除了那双承自母亲的绿眼睛。
他的气场极强,是商界有名的枭雄,强硬又不失圆滑,自如地游走在某些灰色地带,混得风生水起。林斯辰作为下属在钟耀手底下历练过,对于他的手腕,不得不佩服。
早已落座的四人,纷纷起身致礼。
林斯辰微微颔首,叫了一声,“钟叔叔。”
钟耀熟视无睹,丝毫不给面子,径直与他擦肩而过,坐在了主人的位置。
没人询问钟林的关系,这都不重要。再说钟诚已有婚约在身,以姓钟的婚恋观,就算结婚了,又怎么样,该浪还是得浪。
钟耀虽故作矜持,实际上对林斯辰看起来很感兴趣,时不时的瞧他两眼,讥诮道:“你跟你父亲长得真像。”
“不知道性格是不是一样的软弱。”
林斯辰还没什么反应,钟诚闻言“啪”地一声把餐具摔到了桌子上,他极其护短,倨傲地看向他父亲。
“比起林宇文,我觉得我跟您更像一点。”
一样的处境,一样的狠绝。
钟耀被这话逗笑了,他笑容莫测,暗含深意地看了明显暴躁了不少的钟诚一眼,指了指林斯辰,对他说。“别光想着把人往床上拐,得沉住气,小笨蛋,学着点。”
钟诚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饭后,林斯辰截住了钟耀,几句寒暄,随他进了书房。
两人密谈至深夜。
内容未知。
林斯辰出了书房,他试图平静自己心跳,来自长辈的压力,不容小觑,他松开无意识紧握的手心,里面汗涔涔的。
一名侍者早在门外等候多时,将他引到了公馆的玫瑰温室,钟诚在那里等他。
那里是钟诚成人礼那天,林斯辰送戒指的地方
侍者尽职的守在温室之外,林斯辰推门而入,他看到复古昏黄的煤油灯下,钟诚撑着脑袋,在看一本书。
“别看书了,伤眼睛。”
钟诚指了指鼻梁,示意林斯辰脸上的眼镜,“你可没资格说我。”
林斯辰走到他身边,钟诚合上了书,那是本深蓝封面的精装版《小王子》,封面上印着一个抱着罩在玻璃里的玫瑰的金发小王子。
钟诚到林斯辰好奇地看着那本书,“园丁家小孙女的,可能是贪玩忘了收回去了。”
“你跟我父亲聊了些什么,说了这么久。”
他已经尽量在克制自己不去干涉林斯辰,可是,Aphla与生俱来的掌控欲让他至少了解林斯辰的一切动向。
林斯辰毫无意外钟诚的追问,看似坦诚的,实则避重就轻道:“请你父亲投资建个小的制药厂。”
“小,有多小?”钟诚目光敏锐。
“比你想象的要小。”
“那你用得着找他?我也可以做到。”
“不,由你父亲来,会事半功倍。”
透过玻璃温室,可以看到漆黑的夜空里,月色惨白。
钟诚脸色一沉,他现在自然是比不上钟耀……拿起了手边的园丁的大剪刀,解恨似的对着玫瑰丛一通乱剪。
一枝又一枝。
直到散落一地。
林斯辰也不阻止,他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儿,熟门熟路后知后觉地找到了放置空花瓶的地方,抱过来一盏透明的花瓶。
他偏爱白玫瑰,于是也只捡白的,玫瑰带刺,扎在手心,暗红色的血液在流淌,他也不觉得疼。
钟诚糟蹋了一地的花,终于找到了一朵最合他的心意的红玫瑰,剪刀挥舞,他把刺一一剔除,伸直手臂,单手献于林斯辰眼前。
他献过四叶草,也献过红玫瑰。
他们愿意把所见所闻最好的都赠予心上人。
林斯辰的指尖带着血,他没有接过来,只是用指尖抚过娇艳的花瓣。
血意染上去,像是成了黑。
他轻轻地触碰,慢慢地开口,背诵着“小王子”曾经说过的话:“我总以为自己很富有,拥有一朵世上独一无二的花;实际上,我所拥有的不过是一朵普通的玫瑰而已。”
“一朵普通的玫瑰……”
林斯辰的声音哑了下去,他黯然转身又抱起了那捧白玫瑰,好像钟诚手里的那朵红玫瑰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普通,廉价,一文不值。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他和你们一样。”
钟诚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擎着玫瑰的手臂不曾放下,依旧倔强的举着那朵花,也用《小王子》里的话来回答林斯辰。
脊背挺拔,神情是骄傲的。
林斯辰回头望着他,红玫瑰,绿眼睛,浅金亚麻色的短发,英俊凌厉的五官在谈起自己的热爱时,蓦然添了几分柔和,像极了那本书封面上的小王子。
玫瑰上沾着露水,折射着点点的光。
他声音清朗,坚定如斯。
“可是,他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他是我浇灌的。因为他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他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他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
“因为我倾听过他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他的沉默。”
“因为他是我的玫瑰。”